“ —青少年机器人设计大赛”执行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 —青少年机器人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 主办的一项全球机器人竞赛活动,亦是 一项科普类竞赛活动。
第二条 青少年机器人设计大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少年大赛执委会”)是青少年机器人设计大赛的执行机构,由 组织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和 统一管理。
第三条 青少年大赛执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将每年进行一次换届,执委会负责本届大赛相关工作。青少年大赛执委会根据竞赛管理需要,在报请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同意后,可以设立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等组织机构。
第四条 青少年大赛执委会职责包括:
(一)执行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的决议;
(二)在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领导下,组织举办各项竞赛活动;
(三)负责竞赛执裁或评审工作;
(四)负责竞赛仲裁工作;
(五)负责协助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核定竞赛成绩;
(六)负责本竞赛相关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草拟工作,并提交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审核、审议;
(七)选举主任、副主任、委员;
(八)筹备召开本竞赛相关工作会议;
(九)每月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十)根据竞赛管理需要,在报请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同意后,可以设立本竞赛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等组织机构;
(十一)领导本组织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二)完成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青少年大赛执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每届任期1年。执委会主任人选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提名,采用等额选举产生;执委会副主任由大赛执委会主任提名,采用等额选举产生;执委会委员由本届竞赛合作单位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青少年大赛执委会工作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七条 青少年大赛执委会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可采用其他形式召开。
第八条 青少年大赛执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二)在本竞赛和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的人士;
(三)主任、副主任、委员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未受过相关刑事处罚、治安处罚;
第九条 青少年大赛执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需经执委会工作会议表决通过,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审议后,方可任职。
第十条 青少年大赛执委会相关组织机构人员需严格遵守大赛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青少年大赛执委会相关组织机构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等相关工作条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参赛报名信息、竞赛不予公开的任务及评分要求、其他涉密信息等内容。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4号)精神,大赛各项竞赛活动应坚持“八个不得”原则,并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